為充實市改革研究和促進中心人員力量,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序推進,經研究,決定面向市直單位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人數及職位
宜春市委政研室(改革辦)計劃面向市直單位選調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。具體職位詳見《2022年度宜春市委政研室(改革辦)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選調范圍
市直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在編在崗人員(不含正科、副科)。
三、選調崗位資格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擁護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30周歲及以下(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;
2.本科及以上學歷,專業不限;
3.報考者須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(含試用期,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0月31日);
4.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(合格)以上等次(不含試用期);
5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
6.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選調: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,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2.受過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處罰的;
3.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;
4.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;
5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
6.需要回避的;
7.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四、選調程序
市委政研室(改革辦)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選調工作,按照發布公告、報名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、錄用等程序進行。
(一)報名
報名按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,地址:市政大樓549室。報名時間為:10月24日至10月26日正常上班時間。報考人員須填好《市委政研室(改革辦)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2),經所在單位同意、推薦蓋章后到選調單位報名。
(二)報考比例
每個選調職位的報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:1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,由市委政研室(改革辦)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降低報考比例,但不得低于2:1。報考比例低于2:1的職位,取消選調計劃或相應調減計劃數。
(三)資格審查
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。資格初審與現場報名一并進行,需提供報名表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、畢業證、學信網學歷證明、身份證及其他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,上述材料均須現場審核原件。凡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調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,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。
(四)筆試
通過了資格審查初審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,筆試時間、地點另行公告通知。筆試科目為一門,總分為100分,采用閉卷方式進行。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政策理論水平、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、文字表達能力、專業技能等綜合素質。
(五)面試
注:本站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,轉載請保留出處及源文件地址
相關推薦